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及我校有关文件精神《宁波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4]55号)。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的设置与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教岗位设置与聘任程序:
1.面向范围: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
2.“助教”岗位主要根据学院开设的本科课程教学需要设置,包括:本科生通识教育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及专业基础课程;课外科技创新、生产实习实践课程、实验课程等。(详见附件6:联合学院本科课程表,联系方式请见移动彩云)
3.9月15日前,一年级研究生请联系好相应的本科任课老师后,填报《宁波大学助教岗位设置汇总表》,由班长负责汇总发至张珊珊老师指定邮箱。
4.9月17日—9月21日,一年级研究生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1)研究生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兼任“三助”岗位申请表》,并经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研究生办(植物园校区511)审核。
(2)班长填报《宁波大学研究生应聘“三助”岗位情况学院汇总表》,发张老师指定邮箱。
5.9月26日——9月28日,研究生院审核并公布聘用研究生名单。
6.聘用起始年月统一为2018年9月,截止年月统一为2019年1月。
二、助研、助管岗位设置与聘任程序:
1.面向范围:二、三级全日制研究生。
研究生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兼任“三助”岗位申请表》,并经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9月20日之前班长统一交学院研究生办审核。
2.助研、助管岗位聘用起始年月统一为2018年9月,助研聘用时间一般为一年,助管一般为半年。
三、岗位考核:
在聘用期间,岗位设置者可对助教、助研、助管人员实行即时考核,对考核较差者,将终止聘用,当月起停发岗位津贴。聘期结束后,岗位设置者根据研究生工作情况,给出聘期考核结果(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下一轮将不予聘用。以上岗位变动及考核结果均送交研究生院备案。
四、注意事项:
1.每位研究生不能同时应聘“助教”和“助管”两个岗位;研究生参加“三助”工作,必须经过导师同意。
2.延长学习年限者不得申请“三助”岗位。课程考试不及格或在读期间受到违纪处分的研究生,一年内不得从事“助教”、“助管”工作。“三助”聘任期间受到违纪处分的研究生取消研究生“三助”资格。
3.导师也可根据科研需要,在不影响研究生课程阶段学习的情况下,为一年级研究生设置“助研”岗位,其“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参照学校基本岗位津贴标准以研究生劳务费的形式自行确定和发放。
附件:1.宁波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
2.宁波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表
3.宁波大学助教岗位设置学院汇总表
4.宁波大学助研(助管)岗位设置学院汇总表
5.宁波大学研究生应聘“三助”岗位学院汇总表
6.联合学院本课课程表
下载链接:/attached/file/20180911/20180911151308_649.rar
联合学院研究生办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