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导师:
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4]54号),为做好2016级、2017级研究生导师招生资助经费统计及划转工作,确保研究生助研经费按期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奖免政策
(一)导师资助经费主要来源于导师科研(教研)经费中的劳务费、人才工程经费和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中可用于人才培养经费的部分。导师招生资助经费按学年进行,从第二学年起首次支付(划转),该部分经费将与学校专项经费一起统筹用于全日制研究生助研经费的发放。
导师资助招生资助标准如下:
宁波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助基本标准(单位:元/生·年)
培养层次
| 学科类别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硕士生
| 人文社科类
| 0
| 0
| 1000
| 1000
| 1000
|
自然科学类
| 0
| 1500
| 1500
| 1500
| 1500
|
博士生
| 自然科学类
| 6000
| 6000
| 600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