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热大学联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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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张*同学院内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11-07  作者:

根据《宁波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宁大政〔2023〕127号和《宁波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宁大政〔2017〕114号的相关规定,2023级旅游管理(中法合作)专业*同学(学号:23600036*)于2024年114日违规携带电动车电池入户充电。因本人认错态度良好,现给予*同学院内通报批评,请其他同学引以为戒。



学工办

2024年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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