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为规范期末考核工作,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学校教风、学风建设,请各位老师认真组织、安排、落实好本学期期末考核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时间
1.院排课程可在中期结课后的某个时间(随堂考或另找时间考试都可以)或第17周(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3日),中期结课的课程,尽量在结课后2周内安排考试;
2.校排课程考核时间为第18-19周(2025年1月6日至17日);
3.补考(含缓考)统一安排于下一学期的第1-2周进行;
4.校排课程考核时段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晚上18:00-20:00。
二、考核方式
课程结课考核方式原则上必须与课程教学大纲一致。
三、工作要求
1、排考管理
(1)专业核心课程结课考核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安排;
公选课、辅修课、实验课、艺术类课程、实习、实训课程、毕业学期单独为毕业班开设的课程、中期结束的课程,以及采取线上考核、开卷、面试、口试、答辩、论文、报告、大型作业、课程作品等考核方式的课程,结课考核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安排;
其他采取闭卷考核方式的课程,根据实际情况由开课学院或教务处组织安排。
(2)原则上,公共选修课(含通识课)、大学体育、实验课程或结课考核含有实验的课程、实践环节、讲座、咨询类课程不实施补考;是否允许补考与考核方式无关。
(3)考核时间一般为2个小时。校排考核时间不是2个小时的,请于第9周(2024年11月4日)前报教务办书面备案。
(4)课号相同的课程必须安排在同一时间同卷考核,课号不同的课程不得同卷。
(5)由学校安排的考核,教务处负责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排考并将具体安排情况向学生发布,学院负责安排监考教师,通知监考教师和学生。
非学校安排的考核由任课老师或翻译老师负责跟学生敲定考试时间,教务办借考试教室,然后再由任课老师负责通知所有选课学生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重点关注是否有重修的学生,任课老师务必也要通知到重修学生。
2、试卷管理
(1)采取闭卷、开卷、“一页开卷”等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须同时出题型相同、难易度相当、覆盖面相同的A、B两份试卷。试卷题目的重复率(A、B卷之间的重复率,或与前三年试卷的重复率)不得高于20%。专业课程非主观题不得超过总分值的40%。由学院随机抽取1份用于结课考核;面试、口试等考核方式应采取抽签的形式进行。
(2)课号前7位相同的课程,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考核、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不允许由任课教师分头阅卷。
(3)考核命题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难易适中,覆盖面广,能反映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并附有详细的答案和评分标准。考前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考核内容进行讲解泄露,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校排:请各位老师在第12周(11月29日)前上交本学期期末的考核试卷。非校排:考试前一周上交。试卷的印刷地点指定为宁波大学印务中心。考核试卷(A、B卷)须采用统一的命题稿纸,用计算机打印,填写《命题审定表》,经开课学院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审定和签字后,在指定时间内交至逸夫图书馆楼407教务办公室。
(5)试卷的各个流通环节,从试卷命题、送审、传送、印刷、制作、存放、交接直至考试结束,所有相关人员必须加强试卷保密工作,严防窃卷、泄题。一旦发现试卷泄密,应立即报教务处,并作紧急处理。
3、成绩录入
(1)教师应严把成绩评定关,防止降低要求,杜绝人情分及尺度不一的现象。平时成绩(包括期中考核、课堂表现、测试、作业、出勤等)、实验成绩和结课考核成绩比例应与课程教学大纲保持一致。
(2)所有课程须在1月19日前完成成绩录入。
4、归档管理
考核结束后,在放假前必须交完档案,不得拖到下学期!
宁波大学联合学院教务办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