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各位教师:
根据浙教工办〔2019〕14号《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十一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2019年4月23日校工会发布的《关于举办宁波大学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通知》文件要求,学院拟于2019年5月25日-5月26日举办
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举办本次活动的宗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升我院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树立新型的教学理念,以良好的教学风貌迎接教育部两年后对我院作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首轮建设评估。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学院将从本次竞赛的参赛选手中择优推荐两位青年教师参加校级教学竞赛。现将竞赛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承办部门:学院分工会、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
二、竞赛组织及评委
主任:戴璐、沈世伟 副主任:于国瑞、苏勇军
评委:叶持跃、许才国、童亿勤、三位校外专家
秘书:张珊珊、赵宁
三、参赛对象
1.学院成立(2017.9.1)以来入职的青年教师(含院聘教师)必须参加(在外进修/挂职的教师除外)。
2.还未通过青年教师助讲的教师必须参加(在外进修/挂职的教师除外)。
3.鼓励我院其他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参加。
四、竞赛安排与要求
(一)学院通知
1. 学院提前下发通知,并告知每位参赛教师。
2. 学院按照入职时间,编排竞赛时间顺序表,并发到每位参赛教师的邮箱。
(二)比赛方式与要求
竞赛内容:
课堂教学。课堂教学规定时间为20分钟,参赛选手面对评委进行课堂教学。评委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考评。根据各自参赛课程需要,选手可携带教学模型、挂图、激光笔等。评委现场评分,当天公布成绩。
评委评课:重在对教师教学当中存在的优缺点进行评价和指导,并为教师的教学表现评分。
(三)竞赛原则与评分
竞赛原则:
1.坚持竞赛公平、公正,程序严谨、规范;
2.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
3.坚持广泛参与和择优选拔;
4.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竞赛评分:具体评分标准参照学校发布的评分细则,见附件。
(四)比赛方式与要求
竞赛时间:2019年5月25日-5月26日。
竞赛地点:另行安排。
五、竞赛奖励
本次竞赛按照参赛总分排名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6名,对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按照学校分配名额,推荐一等奖的两位青年教师参加校级教学竞赛竞赛。竞赛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20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