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4年4月学生寝室卫生不合格的情况通报
May 27, 2024根据《宁波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宁大政〔2023〕127号)规定,现对2024年4月1日-4月30日学校卫生检查不合格达到两次及以上的寝室进行情况通报。每学期情况通报达到两次同学将给予一次学院通报批评。通报名单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通报发布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工办提出申诉。根据《宁波大学本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意见》(宁大政〔2022〕46号)规定,一学年内受到学校、学院或有关部门2次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文明守纪项目将给予不合格。...